黑龙江版权登记的有效期如何计算?
符合黑龙江版权登记要求的作品都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办理版权登记业务,获得版权证书。作品的版权也会有一定期限,但各类作品的有效期与作品类型无关,只与申请主体有关。如设计版权登记有效期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作者一生至死后50年。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
所以说,从以上相关条例我们可以得出:设计版权登记有效期可能是50年,也可能是作者一生至死后50年。其它作品类型,如文字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其作品版权有效期都与申请主体有关,而和作品类型无关。但注意,合作作品稍有些特别。合作作品指的是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作者在两人以上。
这类作品的版权登记有效期为最后死亡的作者死后第50年。结论:设计版权登记有效期可能是50年,可能是作者一生至死后50年,具体有效期可通过申请主体来做判断。
版权登记能让版权人更好的实施版权,更好的运用好版权的重要作用,版权登记的一般流程为,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那么假如要查询软件著作权该怎么处理呢?
软件著作权查询,有两种意义上的查询,其目的与内容是不同的。版权代理一是作为办理软件著作权变更、补充、软件让之必要条件的软件著作权查询,也就是说只有经过软件著作权查询后,才可以对已登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进行变更、转让、补充。
因此,它是软件著作权登记变更、转让、补充的前置条件。版权代理二是指软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在中国版权局官网可以查询到软件登记的主要内容,登录中国版权中心官网的账号、密码。在我的账号内左侧选择我要查询。软件著作权查询,在线填写查询信息。
打印查询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将打印并盖章签字的查询申请表交至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缴纳查询费,一般是100元每件次,即可完成查询的提交。软件著作权查询提交后10个工作日前往领取查询结果。值得关注的一点是,软著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那就是企业在实施申请双软认定的时候是必须有拥有的,因此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有利于后期申请企业的双软认证;此外,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版权侵权主要是侵犯版权人的财产权利,版权(即著作权)侵权是一般的民事案件,针对版权侵权调查取证同样要适用有关民事证据的法律和司法解释。而版权也就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保护的特点,著作权侵权行为自然也和版权侵权相似,对此,下面就由为各位讲讲的版权侵权是怎么被认定的步骤!
1、对原告作品的分析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著作权的产生采取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著作权即告产生。因此,与专利、商标等其他类型的知识产权侵权认定不同,著作权侵权认定还涉及到权利的有效性问题。一部拥有有效著作权的作品必须同时具备下述条件: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围;具备独创性;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只要有任何一个条件不具备,原告作品就不受著作权法保护。这样,被告当然未侵权。如果原告作品同时符合上述条件,则该作品享受著作权法保护。
2、对被控侵权作品及被告使用方式的分析对被控侵权作品的分析,可适用以下两个标准:一是“接触”,即接触前一作品的机会;二是“实质相似”,即应受著作权保护部分实质相似。
其中,后者是认定的重点。在认定原、被告的作品是否“实质相似”时,应将原告作品中受著作权保护的部分与被告作品的相应部分进行对比,判定两者是否实质相似。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在认定原、被告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性相似方面也有过成功的案例。
例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末代皇帝的后半生》一书侵权纠纷案中,通过肯定被告作品的独创性,即否定被告作品与原告作品间的实质性相似,从而判定被告未侵权。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使用作品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对被告的使用方式进行分析。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对“使用方式”规定了不同的含义。
如在专利法中指的是“实施”,即将某项专利运用于产业,按说明制造出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相同的方法;与之相对立,在著作权法中指的是“复制”,即以印刷、复印等方式将作品制成一份或者多份。当某一客体(如实用艺术品或外观设计作品)受到专利法与著作权法的不同角度的保护时,尤其应注意区分“实施”与“复制”这两种不同的使用方式,不同的使用方式构成不同类型的侵权行为。
对于“复制”这种普遍的使用作品的方式,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于著作权法所指的“复制”。由此可知,在我国,将平面作品以立体形式再现不构成对平面作品的侵权。
软件作为作品,其实从完成之刻起就获得了著作权。但是软件的价值高,创新度高,国家为了保护好软件著作权,减少抄袭等软件著作权纠纷,设立了登记制度。按照制度登记的软件能受到重点保护。软件著作权登记对企业的6大好处,你都知道吗?
1、可以更好的宣传自己的软件产品,可以清晰的展示此软件的著作权归属。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将使您的软件价值倍增。
3、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完成的时间以及著作权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可以进行软件销售的退税,减轻企业负担。
6、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研发拥有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软件著作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之一,它与商标权、专利权一起构成企业的知识产权,是企业投资、入股、融资等的有效无形资产;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软件办理了登记,是百利而无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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