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岗区音乐版权费用是多少?
为什么说注册了商标最好连版权也一起登记了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享有的专有权利,商标所有人取得的在指定商品或者服务商独占第、排他使用商标的权利。简单的讲就是你拥有商标的该有的权利(使用权,许可使用权,独占权,禁止权,投资权,转让权,继承权)。商标所有人可以在生产、加工、制造等地方利用商标。著作权即是又称版权,版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
商标和版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著作权一般自动产生,不需要经过某些特别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我国的公民和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是以作品的完成为著作权产生的标志而不是发表时。
2、保护期限不同商标的期限只有10年有限期,超过10年需要进行商标续展。而版权进行登记之后,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
3、申请机构不一样商标是通过商标局进行申请的,版权是通过中国哈尔滨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的。
4、客体不同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经营者并表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的商标标识本身。而版权(著作权)是针对文字、音乐、艺术、科学创作等原创的保护。
商标进行版权登记的好处1、证明标志(商标)的归属权,以免了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2、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3、一件作品委托他人设计,或是职务作品的时候,没有版权登记很难证明归属权,无法确定原始的权利,给权利人主张权利造成了很大的困难。4、版权登记有利于保障商标权利的稳定,防止只注册商标而导致的权利缺失。5、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因此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这时利用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6、可将商标在未注册的类别进行预保护。7、下证速度快。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主要内容
导读: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和法规,软件著作权保护有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是对软件著作权主题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是受法律保护的软件著作权主体,主要包括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保护专题一般情况下,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这是确定软件著作权归属的一般性原则。软件开发者包括独立开发者、合作开发者、受委托开发者和由国家机关下达任务开发者四种类型。后三种的著作权归属都需正式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根据法律规定,依靠继承、受让、承受等方式获得著作权的也可以成为软件著作权人,同样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是对软件著作权的客体进行保护
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及其有关文档(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是软件著作权的客体,依法受到保护
第三是对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进行保护
软件著作权人享有以下权利: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软件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可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有权获得报酬。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著作权的保护期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其他组织著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第四是对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的权利给予保护
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是指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合法的软件复制品的人,简言之,通过正规渠道得到正版软件者他们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软件装入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内;
2、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但这些复制品只是供自己使用而不得提供他人使用;
3、为了把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这种修改后的软件只能自己使用而不能向第三方提供
第五是对软件著作权转有许可合同使用者和受让者给予保护《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软件著作权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也可以就某些权利进行专有许可使用、经转让或专有许可而获得软件著作权者依法受到保护。需要注意的是,转让或许可使用著作权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且要履行登记手续。
什么是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著作权侵权是如何认定?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
一、著作权合理使用的适用条件
1、被使用的作品必须已经发表;2、使用作品的目的必须是出于非商业用途;3、合理使用不应侵犯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以外的其他合法权力;4、合理使用还需尊重被使用作品著作权人的著作人身权,使用作品必须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作品的出处等。
二、著作权作品使用范围
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适当引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3、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书刊、电视节目中难以避免地使用他人发表了的著作权作品;
4、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刊登、播放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刊登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或者公众集会发表的讲话;
5、为了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教学和科研人员翻译或少量复制已发表的作品;
6、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7、为了陈列和保存作品的需要,图书馆、美术馆等复制本馆的收藏作品;
8、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9、临摹、绘画、拍摄在室外公共场所摆设的艺术作品;
10、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或少数民族文字出版。
三、侵犯著作权的民事责任
著作权法规定的民事责任包括:(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3)公开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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